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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护车执行任务时需配备多少工作人员? 执行院前医疗急救和运送伤病员任务时,救护车应至少配备医师、护士和驾驶员各1名,有条件可配备担架员1-2名,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。 救护车使用年限是怎样规定的? 已注册登记的救护车行驶50万公里或使用时间满8年、或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,应及时办理报废、注销登记,并采购更新。
救护车按市120网络分为网络内、外两类。市120网络内救护车指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急救(监护型)、防护监护救护车,涵盖A、B、C型救护车,并由市120统一指挥调度,非经市120同意,严禁挪作他用。其他用途救护车为市120网络外救护车,各单位负责日常调度和管理工作,并向市120备案。
什么是院前医疗急救工作? 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(站)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疗机构按照统一指挥调度,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,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、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。
A型(普通型)救护车: 1、病人搬运装备:上车担架、铲式担架、软担架。 2、肢体和上脊柱固定设备:夹板和颈托。 3、供氧/呼吸设备:氧气袋或氧气瓶,成人及儿童面罩,吸引器,以及少两个10升固定氧气,配有可调节氧流量。 4、诊断设备:血压计、体温计、手电照明设备、听诊器、心电监护设备。 5、循环设备:输液4(升)、注射器4付和输液器4(套)、输液支架2个。 6、绷带包扎和护理设备:伤口处理材料、呕吐袋、尖型医疗用品容器(Sharps容器)、一次性无菌性手套。 7、成套器械包:产包、导尿包、清创包、医疗垃圾桶(袋)。 8、通讯器材:无线通讯设备。